來華留學事業作為中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外文化教育交流工作的一項基本內容。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模式,為提升中國教育國際影響力、增進中外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幫助發展中國家培養其社會經濟發展所需人才,作出了積極貢獻。尤其是近年來,來華留學事業為共建“一帶一路”提供了有力支撐,對于中國加大對外開放程度、增強國家軟實力、提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申請來華留學途徑、手續、時間
途徑
1、政府交流:根據政府間雙邊交流協議辦理。
2、校際交流:根據學校間校際交流協議辦理。
3.中國高校自主招生獎學金項目:向承擔此項目的中國高校提出申請。
4、團體推薦:由國外學校、教育機構、友好團體通過中國有關機構或者直接向中國有關大學推薦。
5、個人自費申請:學生個人通過中國有關機構或直接向中國有關大學申請。
手續
1、準備申請材料,填寫來華留學申請表;
2、提供個人護照復印件或掃描件;
3、提供個人學歷學位證明及成績單;
4、提供漢語水平考試(HSK)成績,并至少達到4級以上水平(如果申請英文授課課程,須提供TOEFL或IELTS成績);
5、申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另需兩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者的推薦信;
6、提供個人學習或研究計劃陳述(部分院?;蛘n程要求);
7、準備《外國人體格檢查紀錄》;
8、自費來華留學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經費擔保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申請人,須提供在華監護人證明。
上訴各種材料必須是中文或英文本,或附有此類文字的譯文。有關表格可向中國大學或中國駐外使、領館索取。
申請時間
政府間雙邊交流項目的留學生,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初至4月初。申請人應通過本國政府負責選派留學生的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校際交流項目的留學生和自費留學生,春季入學者申請時間為上一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秋季入學者申請時間一般為當年2月15日至5月15日。各學校規定有所差別,可直接向有關學校索取招生簡章和入學申請表格。